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有关规定,经学校研究决定,艺术类各专业校考合格线如下:
对成绩有异议的,可在2019年4月8日前,通过电话、书面等形式以实名方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,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以便于调查核实。
政策加分按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和有关政策加分文件规定执行。政策加分与文化总分之和为高考总分。